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 号机组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报告编号:2019-0429
页码: 1 /64
项目名称: 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 号机组
建设单位: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
委托单位: 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
贵州金洋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Guizhou KingYoung Test Engineering Co., Ltd.
2019 年 06 月
贵州金洋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声明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独立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说 明
1. 监测报告无签发人签字或“CMA”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不具有对社会证明作用。
2. 本报告不得涂改、增删。
3. 本报告只对采样/送检样品监测结果负责;报告中“监测日期”代表采样或送样日期。
4. 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作为商业广告使用。
5. 未经贵州金洋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本监测报告。
6. 对本报告有疑义,请在收到报告 10 天之内与本公司联系。
7. 除客户特别申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做留样。
8. 监测结果只代表监测时污染物排放状况。
9. 除客户特别申明并支付档案管理费,本次监测的所有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为六年。
编制单位(盖章):贵州金洋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 B4 组团3 号楼 5 层
邮政编码:550016 电话:0851-84122830
传真:0851-84122830 网址:www.kingyoungtest.com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黄华 电话:15519111136 电子邮箱:kyt.huanghua@kingyoungtest.com 采样人员:杨渊、孟飘、陈少聪、李绍永
分析人员:周丹丹、陈琴、韦敏
质量控制员:李珩 报告编写人:廖章强报告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字人: 报告审批日期:2019/06/03
建设单位(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目 录
1、 表一(项目基本信息表).............................................................. 8
2、 表二(项目污染分析表).............................................................. 9
3、 表三(项目污染物处置表)........................................................ 21
4、 表四(环评及批复概要)............................................................ 23
5、 表五(验收监测质控措施)........................................................ 28
6、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29
7、 表七(监测结果)....................................................................... 31
7-1 工况............................................................................................. 31
7-2 验收监测结果.............................................................................. 31
7-2 样品信息表................................................................................. 42
7-3 监测结果说明............................................................................. 43
7-4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43
7-5 监测仪器一览表.......................................................................... 44
8、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44
8-1 验收监测结论表.......................................................................... 44
附表 1、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45
附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6
附件 1、工况记录表......................................................................... 47
附件 2、审批意见................................................................................................... 49
附件 3、废旧物资处理合同................................................................................... 52
附件 4、危险品货物运输合同.............................................................................. 54
附图 1、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57
附图 2、纳雍电厂一厂烟气治理工程平面图.................................... 58
附图 3、项目保护目标分布图.......................................................... 59
附图 4、项目区域水系图.................................................................. 60
附图 5、监测布点图......................................................................... 61
附图 6、监测照片........................................... 62
1、 表一(项目基本信息表)
建设项目名称 | 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 号机组 | ||||
建设单位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 | ||||
建设项目性质 | 技改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阳长镇纳雍发电总厂 | ||||
主要产品名称 | 电能 | ||||
设计生产能力 | 300MW/h | ||||
实际生产能力 | 240MW/h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7 年 07 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 年 10 月 14 日 | ||
调试时间 | 2019 年 04 月 16 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9 年 05 月 22-23 日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 门 | 纳雍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000 | 比例(%) | 100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6000 | 比例(%) | 100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01 月 0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01 月 01 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2006 年 05 月 01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07 日。 5、国务院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01 月 01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 年 05 月 15 日。 10、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 报 告 表 》 2017 年 7 月 。 11、纳雍县环境保护局对《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 2017年 08 月 20 日。 | ||||
验收监测评价标 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火电厂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浓度排放限值(烟尘:10mg/m3,SO :35mg/m3,NO :50mg/m3)。 2 x
2、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排放标准。 |
2、 表二(项目污染分析表)
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由来
为了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 年) 的通知》(国办法 [2014]31 号)要求。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发改能源[2014]2093 号)文件规定,严格能效准入门槛,推进环保设施改造、促进节能环保发电、完善价格税费政策。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和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 号)文件,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环保厅、贵州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报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计划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27 号)。
为了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发改能源[2014]2093 号)文件,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鼓助政策,鼓励电厂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截止目前江苏、浙江、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已出台了发电上网、电价等优惠政策。考虑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建设美丽中国梦想,未来我国火力发电厂排放标准必将实行烟气超低排放标准。对现有烟气脱硫、脱硝以及除全等烟气处理设备进行开级改造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火力发电厂超低排放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又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烟气超低排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为此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以促进地方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决定投资 36000 万元对厂区现有 4×300MW 机组进行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
放改造确保厂区排放的粉尘、SO 及 NO 排放浓度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 10mg/m3、
2 x
35mg/m3 及 50mg/m3 的限值要求。
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及纳雍县环境保护局的管理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委托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路勘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接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纳雍县环境保护局以纳环审【2017】72 号,对《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接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于 2019 年 5 月贵州金洋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委托,根据相关标
准和规定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
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的“第 15 小项三度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为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现有项目工程规模及内容
1、厂区概况
纳雍电厂(一厂)组建于 2000 年 8 月 25 日,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贵州金元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骨干企业,由金元公司投资并授权电厂运营管理。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4×300MW,由贵州电力设计院承担设计,电建一公司承担主体工程施工,贵州电力试验研究院负责机组调试,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为贵州西能电力建设管理部纳电工程建管处。从 2000 年 10 月破土动工,到 2001 年 11 月 25 日正式开工,历经 1 年零 2 个月,于 2003 年 3 月 3 日实现首台
机组并网发电,2006 年 12 月 19 日一厂 4 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随着国家对二氧化硫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按照金元集团和省政府“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责任目标,一厂 4
台机组原脱硫工程相继从 06 年 11 月到 09 年 6 月建成并正式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环保设备及设施总投入 12.24 亿
元,其中脱硫工程总投资约 8 亿元。
纳雍电厂(一厂)为 4×300MW,其中 1、2 号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1025t/h 亚临界锅炉,锅炉型号为 HG-1025/17.3-WM16。3、4 号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生产的 1025t/h 亚临界锅炉,锅炉型号为
SG-1025/17.44-M860。四台机组锅炉型式均为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一次中间再热、中间储仓式、自然循环煤粉汽包锅妒。其 1#、2#机组于 2003 年 9 月正式投产运行,至 2006 年 12 月 19 日一厂 4 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由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对《纳雍发电总厂烟气脱硫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现有机组脱硝系统概况
现有的 4 台机组烟气脱硝均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单台机组脱硝催化剂为“2+1”层设计,初装两层, 由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负责 4×300MW 脱硝系统及其相关配套改造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于 2014 年 8 月投运。根据近期进行的摸底试验,纳雍电厂一厂 4×300MW 机组在满负荷条件下:脱硝装置入口NOx 浓度为 826mg/m'(标态、干基、6%O2) 时,脱硝装置出口 NOx 浓度为 155mg/m',脱硝效率不低于 85%。
SCR 脱硝装置采用格栅型喷氨混氨技术,每台反应器入口烟道设置 10 组 40 根喷氨支管,单个反应器布置 480 个喷嘴,每根支路设手动调阀,可用于喷氨流量的控制。反应器入口设气流均流装置,且在烟道不同位置设导流板等装置以保证烟气和氨气进入反应器前充分混合。脱硝装置采用声波吹灰和蒸汽吹灰器联合模式,在每台反应器的每层脱硝
剂上方前墙位置安装 5 只声波吹灰器,并在侧墙位置安装 3 台蒸汽吹灰器。4×300MW 燃煤机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火电
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中的限值要求。
2、现有机组脱硫系统概况
纳雍电厂一厂 4×300MW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系统包括四台脱硫公用的石灰石浆液制备输送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排放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以及每台炉单独设置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
其中,2#、3#机组均于 2003 年 9 月正式投产使用,后因环保要求提高以及煤炭市场变化,于 2010 年进行了增容改造,现 2#、3#台机组的脱硫装置各配置有两座并 b 联吸收塔(每台机组设置 2 座并联吸收塔,每个吸收塔设置 4 个喷淋层,单个喷淋层的喷淋流量为 5600m3/s,现有除雾器直径为 12.5m,高度为 6m),未设GGH,双塔并联运行时,脱
硫装置入口 SO 浓度为 5862mg/m3(标态、干基、6%O )浓度为 233mg/m3(标态、干基、6%O )脱硫效率不低于 96.45%。
2 2 2
1#、4#机组原脱硫装置于2003年9月正式投产使用,后因环保要求提高以及煤炭市场变化,于2011年进行了改造, 现有1#、4#机组脱硫装置仍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每个吸收塔设置5个喷淋层,单个喷淋层的喷淋流量为7600m3/s,除雾器直径为13.5m,高度为6m)配置。根据纳雍电厂(一厂)近期对1#、4#机组进行的摸
底数据可知,脱硫装置入口SO 浓度为7450 mg/m3(标态、干基、6%O ),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达到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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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要求。3、现有机组除尘系统概况
现有4×300MW机组烟气除尘原均配置有两台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于2003年9月投入运行。2010年7月由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改造为“1+2”电袋复合除尘器。改造后,保证在设计煤质条件下,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30 mg/m3(标态、干基、6%O2),除尘效率不低于99.93%。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
四、技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予以促进地方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拟决定投资36000万元对纳雍电厂(一厂)厂区现有的1~4台机组进行脱硫进行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厂区排放的粉尘、SO2、NOX浓度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按照《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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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粉尘浓度不高于10mg/m3,SO 浓度不高于35mg/m3,NO 浓度不高于50mg/m3。
1、 脱硝系统改造
项目本次脱硝系统改造方式为拟将各机组现有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提升改造为SNCR+SCR工艺,
并将现用的液氨脱硝剂改造为尿素催化剂,其余系统均不变。新增工艺设置参数及尿素改造情况如下所示: (1)新增 SNCR 脱硝工艺
项目改造将增加SNCR 护内脱硝系统,其计增设 4 套,每台机组 1 套。一个完整的SNCR 烟气脱硝系统包括还原剂输送系统、还原剂计量分配系统,还原剂喷射系统、控制系统及其附属系统等。
SNCR 脱硝机理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除NOx 技术是把含有NHx 基的还原剂尿素喷入炉膛温度为800℃~1100℃的区域,将还原剂迅速热分解成NH3 和其它副产物,随后 NH3 与烟气中的 NOx 进行 SNCR 反应而生成 N2 的处理工艺。
①OSNCR 工艺配食的还原剂制备区
本次改造还将配套增设尿素液体制备区,设置于改造前的液氨存储处,尿素溶波制备区采用 1~4 号机组共用, 所需的面积约为 300m2。
②SNCR 工艺配套的炉前喷射区布置
改造后就每台炉设置的SNCR 系统设置 30 只喷射器,分炉膛和折焰角下方两区布置。炉膛前墙不同高度各布置 6 只,总计 12 只。焰角下方一定高度处设置 18 只。以增大尿素溶液的投送范围,增强 SNCR 对锅炉负荷变化的适应性,建议下一步工程设计阶段通过热力计算和CFD 模拟来对喷枪进行优化布置,
③SNCR 工艺配套的尿素储存和输送系统
尿素存储空间大小:单个设置存储尿素 384t 的尿素存储空间,设计有效面积约 113m2,尿素堆高 5.4m。配料装置:包括 1 个溶解罐和 1 个搅拌器,用来配置一定浓度的尿素溶液,溶解超体积为 211m3。
尿素溶液储罐:2 个(预留 1 个位置),用来储存溶解后的 50%浓度尿素溶液,单个体积为 419m3。
尿素溶液输送系统:溶解后的尿素溶液由尿素溶液输送泵送至静态混合器,与稀释水混合稀释后再送至炉前喷射系统。
稀释水输送系统:设置 4 个稀释水箱,通过稀释水泵浆稀释水输送至静态混合与尿素容易混合,单个稀释水箱体积 57m3,缓冲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喷射系统:单台炉设置墙式喷射器 30 套。(2)还原剂提升改造
本次改造除增加现有SNCR处理系统外,还更换现有的液氨还原剂,并采用尿素代替液氨作为本项目脱硝还原剂,改造后尿素的储备液体制造及输送等设置与新增SNCR处理系统配套设置公共。
(3)改造后的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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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脱硝系统出口NO 排放浓度小于50mg/m3。
2、 脱硫系统改造
脱硫系统:原 4 台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3 号机组脱硫系统于 2009 年 9 月正式投产
使用,后因环保要求提高以及煤炭市场变化,于 2011 年进行了增容改造,配置有两座并联吸收塔,每个吸收塔设置 4 个喷淋层,单个喷淋层的喷淋流量为 5600m3/h,未设 GGH,双增压风机。本次 3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采用串联吸收塔脱硫除尘一体化方案。将两座并联使用的吸收塔改为串联,拆除一级塔除雾器,更换二级塔除雾器为高效管束式除雾器, 二级塔内增设沸腾式传质构件,一、二级塔喷淋层磨损、破损的喷嘴全部更换,对一、二级塔浆循泵进行恢复性检修, 提升出力。 3 3 改造后脱硫系统出口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m 、烟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m 。
3、 除尘系统改造
本项目主要改方案为对除尘器一电场极板、极线进行恢复性检修,并对一电场电源进行更换,更换新型高效电源;充分利用布袋区空间,更换现有花板及喷吹管,对滤袋布置进行重新设选型,最终形成喷吹电袋复合式除尘器。主要改造内容如下所示。 (1)对原除尘器一电场进行恢复性检修:对应力疲劳断裂的阴极线进行更换,极系统及振打系统进行检修恢复,并对一电场电源进行更换,更换为新型高效电源; (2)原除尘器入口气流均布性进行优化,预涂灰装置利旧;
(3)保持原进口封头标高不变,拆除部分原出口封头,改造后重新安装;
(4)原壳体、灰斗、钢支架利旧;
(5)拆除原电袋复合除尘器袋区滤袋、袋笼、花板、优化滤袋布置方式;
(6)重新布置布袋除尘区前气流均布装置;
(7)布袋除尘区喷吹系统供气设备、管路和喷嘴利旧,增长喷吹旋转臂;
(8)安装更换后的花板、笼骨和常规滤袋;
(9)改造部分新增外表保温。
本项目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尘小于 20mg/m3。
4、 配套设施
项目技改后将对现有在线安装系统进行拆除,并更换符合超低排放浓度限值量程以及灵敏度的烟气在线检测仪。
5、 工程改造前后对照情况
本项目改造前后工程对照情况详见表 1 所示。
表 1 项目改造前后对照一览表 | |||||
类别 | 改造前 | 改造后 | |||
脱硝系统 | |||||
工艺 | SCR | SNCR+SCR | |||
催化剂布置情况 | 4×300MW 燃煤机组每台炉 SCR 烟气脱硝装置均采用高灰型工艺,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不设反应器烟气旁路。每台锅炉设两台 SCR 反应器,反应器内催化剂按“2+1”层模式布置,初装二层催化剂, 最上层为预留备用层。 |
现有SCR 反应器系统脱硝系统不理想,改造将新增SNCR 炉内反应器 1 套。 | ||
脱硝装置 |
4×300MW 脱硝装置入口 NOx 浓度均为 826
mg/m3(标态、干基、6%O ),出口 NOx 浓度均 2
为 155 mg/m3,脱硝效率不低于 85%。 | 设置SNCR+SCR 脱硝法降低入口 NOx 浓度,从而达到在不改造反应器本体的情况下实现NOx 超低排放的要求。改造后 4 台机组SNCR 部分脱硝效率按 35%(即炉膛 NOx 浓度为 900 mg/m3,经 SNCR 处理后,SCR 入口NOx 浓度为 585 mg/m3)设 计,SCR 部分脱硝效率 92.3%(即 SCR 入口 NO2浓度为 650 mg/m3,出口 NO 浓度为 50 mg/m3)。 2
经SNCR+SCR 联合脱硝后NOx 排放浓度小于 50
mg/m3。 | ||
脱硝剂 | 液氮 | 尿素 | ||
还原剂与储备系统 |
原氨区为 4 台机组公用,配置 3 台液氨储罐, 单个储罐容积均为 135m3,原氨区设计液氨 蒸发器有 3 台,2 用 1 备,设计出力均为 620kg/h。 | 新增尿素储存器 2 个,单个容积 419m3,尿素堆高 5.4m;溶解罐和搅拌器各 1 个溶解罐体积为 211m3。在每台炉 SNCR 系统设置 30 只喷射器,分炉膛和折焰角下方两区布置。炉膛前墙不同高度各布置 6 只,总计 12 只,焰角下方一定高度 处设 18 只。 | ||
稀释风系统 |
4×300MW 机组锅炉脱硝装置每台炉配备 3 台 4100m3/h 的稀释风机。 | 原有SCR 系统稀释系统不变,新设置的SNCR 增设稀释水箱 4 个,通过稀释水泵浆稀释水输出送至静态混合与尿素容易混合,单个稀释水箱体积 57m3 配备 3 台,空气压缩分机 4 台,排气量为
Q=25Nm3/min。 | ||
流场和
脱硝及 | 4×300MW 机组 SCR 脱硝装置采用格栅式喷
氨混氨技术,每台反应器设置 10 组 40 根喷 | 原有SCR 系统稀释系统流场和喷射系统不变,新
增的 SNCR 工艺每台机组增设 30 只喷射器。 |
喷射系
统 | 氨支管,每根支路设手动调阀,用于喷氨流
量的控制。 | |||
催化系
统 |
利旧 2+1 催化剂 |
原有SCR2 层催化剂利旧,备用层新增催化剂。 | ||
催化剂 | 五氧化二钒 | 五氧化二钒 | ||
烟气 系统 |
未设GGH |
不变 | ||
吸收剂制备系统 | 原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为 2、3 号机组脱硫装置公用,新增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为 1、4 号机组脱硫装置公用,同时两套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可互为备用。2、3 号机组脱硫装置浆液制备系统设置 2 台湿式球磨机,单台球磨机出力 25t/h,一座石灰石浆液箱, V=670m3,6 台石灰石供浆泵,流量 85m3/h,杨程 45m,每台机组两运一备配置。2、3 号机组原石灰石耗量为 38t/h;1、4 号机组脱硫装置浆液制备系统设置 2 台湿式球磨机,单台球磨机出力 25t/h,两座石灰石浆液箱。 原石灰石耗量为 33t/h。 |
吸收剂系统暂时不实施改造,但改造将新建塔的供浆管线,利用现有供浆泵 | ||
石膏脱水系统 | 原脱硫装置石膏脱水系统为 1 至 4 号机组共
用 1 套,2、3 号机组脱硫装置共用 1 套;2、
3 号机组每台吸收塔设 1 台石膏浆液旋流 器,旋流站入口流量为 120m/h;1、4 号机组每台吸收塔设 1 台石膏浆液旋流器,旋流站入口流量为 240m3/h,单台出力 47.5t/h; 2、3 号机组脱水系统设置 2 台真空皮带脱水机,单台出力 43t/h。两套脱水系统互为备 用。 |
原有满足需求,无需改造 | ||
除尘系统 |
电除尘器 |
现有 4×300MW 机组烟气除尘均设置为“1+2” 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 30mg/m3,除尘效率≥99.93%。 | 本项目主要改方案为对除尘器一电场极板、极线进行恢复性检修,并对一电场电源进行更换,更换新型高效电源:充分利用布袋区空间,更换现有花板及旋转喷吹清灰设备,对滤袋布置进行重新设计、选型,最终形成行喷吹布袋除尘器,并对输灰系统进行相应的增容改造。改造后除尘器出口浓度能够达到 20mg/m3。 | |||||||
本项目在纳雍县电厂(一厂)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改建工程组成一览表详见表2所示。
表2项目组成一览表 | |||||||||
序号 | 项目组成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 | ||||||
1 |
主体工程 |
脱硝系统改造 | 每台炉新增 SNCR 脱硝处理工艺一套,对原 SCR(2+1)备用层加装催 化器。新建 4 台炉尿素储存、配制及输送系统一套。改造完成后, SNCR 用尿素进行炉内脱硝,SCR 用尿素水解制成氨气进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使出口烟气 NOx≤50mg/m3。 | ||||||
2 |
除尘系统改造 | 对除尘器一电场极板、极线进行恢复性检修,并对一电场电源进行更换,更换新型高效电源:充分利用布袋区空间,更换现有花板及旋转喷吹清灰设备,对滤袋布置进行重新设计、选型,最终形成行 喷吹布袋除尘器。 | |||||||
3 |
脱硫系统改造 | 分别将 2#、3#机组现有的两个并联的吸收塔改为串联塔形式,并将其现有直径长为 12.5m,高为 6m 的 2 层除雾器进行改造,改造为直径长 13.8m,高 10m 的除雾器: #1、#4 机组现为一炉一塔形式, 改造拟采用两种方案进行,方案一,每台机组新增吸收塔 1 个与现有吸收塔进行串联:方案二,采用高效单塔方式:继续采用石灰石- 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吸收塔塔型继续使用喷淋塔,最终达到脱 硫除尘一体化出口 SO ≤35mg/m3、烟尘≤10mg/m3。 2 | |||||||
4 | 配套工程 | 输煤运输 | 矿井的燃煤采用带式输送机直接输送到场,并进入煤场,其余地方 | ||||||
序号名称及技术规格单位数量来源1尿素t/a4020外购2水m3/a44020化学除盐水系统3电Kwh/a5.5×107现有厂区供电电网 |
煤源运输按公路运输进场设计,主要依靠S307省道,本项目不新增。 | |||||
5 |
污水处理 | 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站、脱硫废水
处理系统、煤泥沉淀池均依托现有设施,本次技改不新增。 | |||
6 |
电器出线 | 电厂220kV进线2回;出线电压为500kV,四进二出,并预留二回。本
项目不新增。 | |||
7 |
除灰系统 | 锅炉排渣的处理,拟采用排渣泵、脱水仓系统排灰系统拟选择采用浓相气力输送。干灰调湿后与脱水渣由汽车运至灰场碾压堆放,并 留有综合利用的接口。本项目不新增。 | |||
8 |
液氨储罐 | 改造完成后,新增尿素储存器2个,单个储罐容积为419m3,尿素堆
高5.4m;溶解罐和搅拌器各1个溶解罐体积为211m3。 | |||
9 |
在线监控系统 | 拆除原有烟气在线监测仪,新增符合超低排放浓度限值量程以及灵
敏度的烟气在线监测仪。 | |||
10 |
公用工程 |
供水 | 采用现有机组带逆流式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
统,本项目不新增用水。 | ||
11 | 供电 | 由厂区现有供电网接入。 | |||
五、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 本项目建成后所需职工人数为 35 人,均为技改前的烟气治理工作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 365 天,实行四班制。每班 6h.该项目建成后使用厂区现有的生活辅助设施,无需另设生活辅助设施。 | |||||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具体情况见下表。 原辅材料、动力及其他消耗
1、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供水量能够满足厂区用水的需求。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因此该工程供水仅包括生产用水。 (1)生产用水 |
本项目技改后采用尿素做还原剂进行脱硝,尿素经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入厂后暂存,在进行使用前需用除盐水(软化)制备成尿素液。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尿素液制备用水量约为 25m3。原有化学制水系统制备的除盐水量(软水)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用水,无需新增除盐水制水系统。
(2)地坪冲洗及绿化降尘用水
本项目在原址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及绿化区域,故地坪冲洗及绿化降尘用水量无需增加。
(3)生活用水
该工程技改后无新增劳动定员,厂区原有职工人数为 35 人,均在厂区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运营期住宿职工用水量按照 120L/d 计,为 42m3/d;食堂用水按照 20L/人、次计,则用水量 21m3/d。则项目技改前后用水量均为 63m3/d。
(4)消防用水
本项日厂区的消防系统已建成,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因此本项目只在项目区域内依据规定设置消火栓和专用灭火器材,并留有消防通道。即本工程不增加消防用水量。
2、排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污水采用氧化、综合沉淀处理;生产废水汇集到废水收集池,通过废水处理站(厂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为4台炉共用,处理废水量共约为20t/h)进行处理达标后作为工业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电厂现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和工业用水回用;不外排雨水利用厂区现有雨水沟, 本项目区域不在新建雨水沟。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营运期
图 1 营运期产污环节流程图
1、脱硝系统
(1) SCR 烟气脱硝
SCR 技术最早于上世纪 70 年代用于日本电站锅炉的 NO2 控制,其原理是把氨基还原剂气喷入锅炉下游 300~400℃的烟道内,在脱硝剂作用下,利用氨基还原剂的选择性将烟气中 NOx 还原成无害的 N2 和 H2O。
(2) SNCR 烟气脱硝
SNCR 技术是利用机械式喷枪将氨基还原剂(如氨气、氨水、尿素)溶液雾化成液滴喷入炉膛,热解生成气态 NH3,在 800~1100℃温度区域(通常为锅炉对流换热区)和没有脱硝剂的条件下,NH3 与 NO2 进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反应,将 NO2还原成 N2 与 H2O,喷入炉膛的气态 NH3 同时参与还原和氧化两个竞争反应:温度超过 1100℃时,NH3 被氧化成 NO2,氧化反应起主导;温度低于 1100℃时,NH3 与 NO2 的还原反应为主,但反应速率降低。
SNCR/SCR 联合脱硝工艺结合了 SNCR 投资低、SCR 效率高的特点,该技术将 SNCR 与烟道型 SCR 结合,SNCR 承担脱硝和提供 NH3 的双重功能,利用烟道型 SCR 将上游来的 NH3 与 NO2 反应完全,从而提高整体脱硝效率,弥补 SNCR 装置效率有限的缺陷。
(4)技术原理SNCR 技术脱硝原理为:在 850~1100℃范围内,NH3 或尿素还原 NOx 的主要反应为:NH3 为还原剂:4NH3+4NO+O2→
4N2+6H2O 尿素为还原剂:NO+CO(NH2)2+1/202→2N2+CO2+H2O。
SNCR 脱硝系统组成:SNCR(喷尿素)系统主要由卸尿素系统、罐区、加压泵及其控制系统、混合系统、分配与调节系统、喷雾系统等组成。SNCR 系统烟气脱硝过程是由下面四个基本过程完成:接收和储存还原剂;在锅炉合适位置注入稀释后的还原剂;还原剂的计量输出、与水混合稀释;还原剂与烟气混合进行脱硝反应。
3、除尘系统
(1)静电除尘
静电除尘是气体除尘方法的一种。含尘气体经过高压静电场时被电分离,尘粒与负离子结合带上负电后,趋向阳极表面放电而沉积。在冶金、化学等工业中用以净化气体或回收有用尘粒。利用静电场使气体电离从而使尘粒带电吸附到电极上的收尘方法。在强电场中空气分子被电离为正离子和电子,电子奔向正极过程中遇到尘粒,使尘粒带负电吸附到正极被收集。当然通过技术创新,也有采用负极板集尘的方式。以往常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工厂、电站,收集烟气中的煤灰和粉尘。冶金中用于收集锡、锌、铅、铝等的氧化物,也有可以用于家居的除尘灭菌产品。
(2)脱硫系统
协同除尘喷淋塔是塔器中出现最早的气液传质设备之一。在逆流喷淋塔中,烟气从喷淋区下部进入吸收塔,并向上运动。石灰石浆液通过循环泵送至塔中不同高度布置的喷淋层的喷嘴从喷嘴喷出的浆液雾形成分散的小液滴向下运行, 与烟气逆流接触,气流充分接触并对烟气中的 SO2 进行洗涤,同时气流中的部分粉尘颗粒与液滴接触而被捕集。
(3)电除尘技术
电除尘器设置于脱硫设施与烟之间,用于去除脱硫后饱和湿烟气中的烟尘,气溶胶等细微颗粒。其工作原理普通静电除尘器一样,在湿式电除尘的阳极和阴极线之间施加数方伏直流高压电,在强电场的作用下,电晕线周围产生电晕放 电:随饱和湿烟气进入其中的尘(雾)粒子与这些正、负离子相碰撞、凝并而荷电,荷电后的尘(雾)粒子由于受到高压静电场库仑力的作用,向阳极运动:到达阳极后,将其所带的电荷释放掉,尘(雾)粒子就被阳极所收集,进而通过水冲刷的方式将其清除。
湿式静电除尘器对酸雾、有毒重金属以及 PM10,尤其是PM2.5 的微细粉尘有良好的配除效果。可以使用湿式静电除尘器来控制电厂的 SO3 酸雾,具有联合脱除的前景,根据国外湿式静电除尘器的研究和应用表明,在湿法脱硫系统后布置湿式电除尘器可以有效地去除烟气中的 PM2.5、粉尘、SO2 和汞及氧化物等污染物。
本项目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脱硫系统除尘器协同除尘。
3、脱硫系统
本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介绍如下:从炉引风机后烟道上引出的原烟气(大约 130℃),通过增压风机升压进入预洗塔,在预洗塔内第一级脱硫净化后进入吸收塔进行二级脱硫净化。原烟气自下向上流动,在预洗塔及吸收塔洗涤区(吸收区)内,原烟气中的 SO2、SO3 被由上而下喷出的吸收剂吸收生成 CaSO3,并在反应池中被鼓入的氧气氧化而生成石膏。脱硫后的烟气在除雾器(二级)内除去烟气中携带的水滴和浆液颗粒后,进入净烟道,然后经烟囱排入大气。用生石灰吸收废气中的 SO2,反应式如下:
CaO+SO2+0.5H2O→CaSO3.0.5H2O CaSO3.0.5H2O+0.5O2→CaSO4.0.5H2O
3、 表三(项目污染物处置表)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主要污染工序:
1.1 废水污染物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制,工业废水、生活等设计专门的地下水道,雨水单独收集,自成体系,通过雨水泵房排放; 由于本次技改为对现有设施改造更新,且生产规模不增加,在技改完成后,全厂外排废水量、污染物无变化,产生的 脱硫废水经现有的脱硫废水系统处理后,作为脱硫工艺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全部回用于生产,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的影响较小。1.2大气污染物
2 |
大气本项日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燃煤过程中产生的SO2、NO2和烟尘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1#、4#机组烟气中SO 的排放量消减量均为319kg/h(1754.8t/a)、排放浓度降低至35mg/m3;2#、
2 |
3#机组烟气中SO 的排放量消减量均为198kg/h(1089t/a)、排放浓度降低至35mg/m3。
2 |
NO 防治对策:本次改造后,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脱硝,使NOx的排放浓度为50mg/m3,改造后1#、2#、3#、
4#机组烟气中NO2的排放消减量均为119kg/h(654.5t/a)。
2 |
NO 防治对策:本次改造后,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脱硝,使NOx的排放浓度为50mg/m3。改造后1#、2#、3#、
4#机组烟气中NO2的排放消减量均为119kg/h(6545t/a)。
烟尘防治对策:改造后采用电袋复合式加行喷吹清灰的高效除尘装置,并利用脱硫设施配套除尘,使烟尘的排放浓度为10mg/m3,改造后1#、2#、3#、4#机组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消减量均为119kg/h(654.5t/a)。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中SO2、NOx和烟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要求,且能符合超低排放政策要求的限值要求。
经以上脱硫脱硝及除尘措施后,有组织废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相比技改前大幅降低,污染物年排放量大幅削减,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大幅降低。
1.3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其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固废废弃物主要为湿式除尘灰抖收集的灰渣, 产生量约为360t/a。新增的灰渣与原有处置方式相同,部分用于电厂周边筑路、回填、水利、水电建设、生产粉煤灰砖及建筑材料、生产水泥等复用,剩余部分堆放于厂区建设的灰渣场,石膏外卖,固废得到了较好的利用。日前厂区灰场剩余容量堆放容量约为1500万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若日后运营过程中灰场堆放容量已满足渣场堆放要求的话,需进行扩容,其扩容工程不在本次环评的范围内。
此外,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固废。根据现场勘查了解,日前厂区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约为200m2,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物经收集至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1.4噪声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内容不包含噪声设备的更换改造,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1.5、“以新带老”核算
本项目作为废气治理设施,建成后对厂区现有的1-4号机组废气中的粉尘、S02及NO2的去除效率分别为 96.45%、99.98%、94.4%,消减大气污染物中的排放量,根据《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贵州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本项目建成后纳雍电厂一厂“三废”排放变化情况详见表所示。
表 本项目建成前后“三废”排放量变化一览表
污染物排放项目 |
技改前排放量 |
技改后工程排放量 |
“以新代老” 消减量 |
增减量 | |
烟尘(t/a) | 693 | 242 | 451 | -451 | |
NOx(t/a) | 2400 | 1254 | 1150 | -1150 | |
SO2(t/a) | 9240 | 880 | 8360 | -8360 | |
生产废水
(m3/a) | 产生量 | 3.6 | 3.6 | 0 | 0 |
排放量 | 0 | 0 | 0 | 0 | |
生活污水
(m3/a) | 产生量 | 0.23 | 0.23 | 0 | 0 |
排放量 | 0 | 0 | 0 | 0 | |
固体废物 | 产生量(万t/a) | 160 | 160.036 | 0 | +0.036 |
固废处置率(%) | 100 | 100 | — | — | |
危险废物 | 脱硝催化剂 | 150 | 150 | — | — |
4、 表四(环评及批复概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结论
(一)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以促进地方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决定投资36000万元对厂区现有的1~4号机组进行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确保厂区排放的粉尘、SO2及NOx浓度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排放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的“第15小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为鼓励类项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无搅拌混凝土废水。施工人员为该厂在职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并进行消毒,正常情况下其处理出水回用作复用水补充水。
2、空气环境
在现有设施拆除、车辆运输等环节产生局部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从而减少扬尘,同时对运输车辆离开工地时进行清洁,并严禁超载,以减少扬尘和车辆抖漏。
3、噪声
在改造实施阶段,施工机械会产生噪声污染,噪声声级在70~100dB(A)之。由于项目在原厂厂区内施工建设,施工周期较短,距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均较远,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将会产生部分金属废料、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电厂应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后, 金属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活动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次技改均在厂区内实施,不新增土地、不占用耕地林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
(四)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次技改对现有设施改造更新,且生产规模不增加,在技改完成后,全厂外排废水量、污染物无变化。电厂各类废水处理后,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级标准,全部回用于生产,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的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 |
本项目建成后1#、2#、3#、4#机组烟气中NO 的排放消减量均为119kg/h(654.5t/a排放浓度降低至50mg/m3;
2 |
1#、2#、3#、4#机组烟气中烟尘消减量均为20kg/h(110t/a)排放浓度降低至10mg/m3;1#、4#机组烟气中SO 的排放量消减量均为319kg/h(1754.8t/a)排放浓度降低至35mgm3,2# 、3# 机组烟气中SO 的排放量消减量均为 2
198kg/h(1089t/a)、 放浓度降低至35mg/m3,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有所降低,对区域大气环境有改善作用, 理后的废气经原有240m高的烟囱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后1-4号机组烟气污染物均能够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技改内容不包含噪声设备的更换改造,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处置及其影响分析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湿式除尘器灰斗收集的
灰渣,产生量的为360t/a新增的灰渣与原有处置方式相同,部分用于电厂周边筑路、回填、水利、水电建设、生产粉煤灰砖及建筑型材、生产水泥等,部分清运至厂区现有的灰渣场堆存。危险固废集中收集至厂区已建的危险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总量控制指标
纳雍电厂一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如下:SO2:880t/a、NOx:1254t/a、烟尘:242t/a
纳雍电厂现有污染物排污许可证中8台机组污染物总量限值如下:SO2:18480t/a、NOx:7020t/a、烟尘:1380t/a其中一厂4×300Mw(四角切圆燃烧锅炉)排放量许可限值为:SO2:9240t/a、NOx:2400t/a、烟尘:603t/a
公司现有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总量可满足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但最终以当地环保局下达的文件为准。
(六)结论
本项目是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经采取相应的脱硫、脱销、除尘措施后,烟尘、SO2、 NO2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的限值, 根据标准中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标准中
规定的重点地区,故本项目技改完成后排放标准依旧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但实际要求排放达到了超低排放的效果。
综上所述,本次技改是节能减排工程,技改完成后,在降低生产能耗的同时,还可有效减少公司污染物的排放, 取得一定的环境效益。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技改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 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七)建议
1、建议发纳雍电厂(一厂)在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排放标准,加强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度,严格执行“三同时”的管理制度。
2、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3、定期咨询有关环保技术人员,落实好环保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审批意见:
纳环审[2017]72 号
关于对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
你厂报来《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下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纳雍县阳长镇字库村,本项目为纳雍电厂(一厂)4×300MW 机组超低排放技改项目,为响应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环保厅、贵州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报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计划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27 号),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 36000 万元对纳雍电厂(一厂)厂区现有的
1-4 台机组进行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厂区排放的粉尘、SO 、NO 浓度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2 X
35mg/m3 及 50mg/m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 36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6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0%。主要建设内容为脱硝系统改造、脱硫系统改造、除尘系统改造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同意将《报告表》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项目业主应对《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落实;对噪声源应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应采取有效的回用、处理措施;施工期原材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并进行湿润喷洒。
2、经静电除尘器除尘、脱硫装置脱硫、脱硝装置脱硝后电厂通过烟囱向外环境排放的粉尘、SO2、NOX,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中的排放要求。
3、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废弃灰渣应集中堆放,在灰渣场周围设置围挡,采用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避免影响周围环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规范处理。做好灰渣及石膏利用工作。
5、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电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项目运营中,继续做好生活二级污水生化处理工作,回用作复用水补充水;再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作煤场及灰场喷洒;含煤废水也应经过有效处理后回用作施工或喷洒防尘。严禁废水向周边水体排放。
6、加强生产操作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7、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建立明显的标志牌。
8、项目应从技术、生产、经济、环境的角度出发,制定严格的清洁生产制度,在生产中尽可能地减少排污环节。
9、严格按照相关设备安装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和拆除。
10、及时更换符合超低排放浓度限值量程以及灵敏度的烟气在线监测仪。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在网上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备案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该项目《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该项目《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和社会的环境监督,履行各项环境保护义务,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纳雍县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8 月 20 日
5、 表五(验收监测质控措施)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①验收监测过程中生产负荷≥75%;
②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③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检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④现场采样仪器均处于计量认证强制检定保证期内,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⑤保证验收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参考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
⑥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6、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一、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类型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及相应限值 | |
废气 (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 | |
项目 | 排放浓度(mg/m3) | |
颗粒物 | 1.0 | |
废气 (有组织)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浓度排放限值 | |
项目 | 排放浓度(mg/m3) | |
二氧化硫 | 35 | |
氮氧化物 | 50 | |
烟尘 | 10 |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 ||
项目 | 排放浓度(mg/m3) | |
林格曼黑度 |
1(级) | |
汞及其化合物 |
0.03 |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 |
昼间 dB(A) |
60 | |
夜间 dB(A) |
50 |
二、验收监测内容
废气(有组织)监测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3 号机组脱硝 A 侧进口 |
氮氧化物、含氧量、湿度 |
每天 3 次,连续 2 天 |
2 | 3 号机组脱硝 A 侧出口 | ||
3 | 3 号机组脱硝 B 侧进口 | ||
4 | 3 号机组脱硝 B 侧出口 |
5 |
3 号机组脱硫进口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含氧量、流速、烟温 | |
6 |
3 号机组脱硫出口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含氧量、流速、烟温、林格曼黑度 | |
废气(无组织)监测
噪声监测 |
7、 表七(监测结果)
7-1
工况
7-2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1.1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2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A 侧进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19.2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3219961 |
315906 |
323847 |
1286571 |
/ |
/ |
氧含量 (%) |
4.6 |
4.6 |
4.5 |
4.6 |
/ |
/ |
流速 (m/s) |
13.8 |
13.6 |
13.9 |
13.8 |
/ |
/ |
烟温 (℃) |
383.4 |
383.6 |
382.7 |
383.2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572.4 |
587.3 |
537.1 |
565.6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523.5 |
537.2 |
488.3 |
516.33 |
/ |
/ |
排放速率 (kg/h) |
184.29 |
185.53 |
173.94 |
181.25 |
/ |
/ |
1.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2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A 侧出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有效截面积 | 30.0000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404517 |
395665 |
390843 |
397008 |
/ |
/ |
氧含量 (%) |
4.2 |
3.8 |
4.3 |
4.1 |
/ |
/ |
流速 (m/s) |
11.2 |
10.9 |
10.8 |
11.0 |
/ |
/ |
烟温 (℃) |
382.6 |
381.4 |
381.6 |
381.9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71.5 |
54.6 |
66.1 |
64.1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63.8 |
47.6 |
59.4 |
56.9 |
/ |
/ |
排放速率 (kg/h) |
28.92 |
21.60 |
25.83 |
25.45 |
/ |
/ |
去除率(%) |
96.5 |
1.3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2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B 侧进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19.2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286827 |
293331 |
291904 |
290687 |
/ |
/ |
氧含量 (%) |
3.3 |
3.8 |
3.6 |
3.6 |
/ |
/ |
流速 (m/s) |
12.5 |
12.8 |
12.7 |
12.7 |
/ |
/ |
烟温 (℃) |
394.5 |
394.2 |
394.5 |
394.4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493.5 |
445.7 |
476.8 |
472.0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18.2 |
388.7 |
411.0 |
406.0 |
/ |
/ |
排放速率 (kg/h) |
141.55 |
130.74 |
139.18 |
137.16 |
/ |
/ |
1.4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2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B 侧出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0.0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262852 |
269504 |
276511 |
269622 |
/ |
/ |
氧含量 (%) |
4.4 |
4.5 |
4.6 |
4.5 |
/ |
/ |
流速 (m/s) |
7.4 |
7.6 |
7.8 |
7.6 |
/ |
/ |
烟温 (℃) |
395.4 |
395.4 |
394.8 |
395.2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82.6 |
53.7 |
71.8 |
69.4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74.6 |
48.8 |
65.7 |
63.0 |
/ |
/ |
排放速率 (kg/h) |
21.71 |
14.47 |
19.85 |
18.68 |
/ |
/ |
去除率(%) |
86.4 |
1.5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3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A 侧进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19.2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300564 |
305358 |
313350 |
306424 |
/ |
/ |
氧含量 (%) |
4.4 |
4.2 |
4.3 |
4.3 |
/ |
/ |
流速 (m/s) |
12.9 |
13.1 |
13.5 |
13.2 |
/ |
/ |
烟温 (℃) |
385.7 |
384.9 |
686.8 |
485.8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547.5 |
579.8 |
498.7 |
542.0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94.7 |
517.7 |
447.9 |
486.8 |
/ |
/ |
排放速率 (kg/h) |
164.56 |
177.05 |
156.27 |
165.96 |
/ |
/ |
1.6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3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A 侧出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0.0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414199 |
409235 |
400567 |
408000 |
/ |
/ |
氧含量 (%) |
4.3 |
4.1 |
4.1 |
4.2 |
/ |
/ |
流速 (m/s) |
11.5 |
11.3 |
11.1 |
11.3 |
/ |
/ |
烟温 (℃) |
384.2 |
381.6 |
383.1 |
383.0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72.0 |
53.8 |
66.5 |
64.1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64.7 |
47.8 |
59.0 |
57.2 |
/ |
/ |
排放速率 (kg/h) |
29.82 |
22.02 |
26.64 |
26.16 |
/ |
/ |
1.7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3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B 侧进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19.2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283104 |
300710 |
296843 |
293552 |
/ |
/ |
氧含量 (%) |
3.5 |
3.6 |
3.5 |
3.5 |
/ |
/ |
流速 (m/s) |
12.3 |
13.1 |
12.9 |
12.8 |
/ |
/ |
烟温 (℃) |
393.7 |
394.6 |
394.2 |
394.2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483.4 |
467.3 |
448.7 |
466.5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14.3 |
402.8 |
384.6 |
400.6 |
/ |
/ |
排放速率 (kg/h) |
136.85 |
140.52 |
133.19 |
136.85 |
/ |
/ |
1.8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3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硝 B 侧出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0.0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276300 |
280537 |
259717 |
272185 |
/ |
/ |
氧含量 (%) |
4.5 |
4.3 |
4.1 |
4.3 |
/ |
/ |
流速 (m/s) |
7.8 |
7.9 |
7.3 |
7.7 |
/ |
/ |
烟温 (℃) |
396.3 |
393.7 |
394.1 |
394.7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81.3 |
53.5 |
70.5 |
68.4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73.9 |
48.1 |
62.6 |
61.5 |
/ |
/ |
排放速率 (kg/h) |
22.46 |
15.01 |
18.31 |
18.59 |
/ |
/ |
去除率(%) |
86.4 |
1.9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2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硫进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4.8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738912 |
743814 |
713497 |
732074 |
/ |
/ |
氧含量 (%) |
6.6 |
6.1 |
6.9 |
6.5 |
/ |
/ |
流速 (m/s) |
11.6 |
11.8 |
11.4 |
11.6 |
/ |
/ |
烟温 (℃) |
141.9 |
145.6 |
147.1 |
144.9 |
/ |
/ |
烟尘 | ||||||
实测浓度 (mg/m3) |
38.6 |
39.9 |
37.1 |
38.5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0.2 |
40.2 |
39.5 |
40.0 |
/ |
/ |
排放速率 (kg/h) |
28.5 |
29.7 |
26.5 |
28.2 |
/ |
/ |
二氧化硫 |
实测浓度 (mg/m3) |
6412.4 |
6923.7 |
6993.5 |
6776.5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6679.6 |
6970.2 |
7439.9 |
7029.9 |
/ |
/ |
排放速率 (kg/h) |
4738.20 |
5149.95 |
4989.84 |
4959.33 |
/ |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47.8 |
53.5 |
67.6 |
56.3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9.8 |
53.9 |
71.9 |
58.5 |
/ |
/ |
排放速率 (kg/h) |
35.32 |
39.79 |
48.23 |
41.11 |
/ |
/ |
汞及其化合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8.53×10-3 |
8.27×10-3 |
8.56×10-3 |
8.45×10-3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8.89×10-3 |
8.33×10-3 |
9.11×10-3 |
8.78×10-3 |
/ |
/ |
排放速率 (kg/h) |
6.30×10-3 |
6.15×10-3 |
6.11×10-3 |
6.19×10-3 |
/ |
/ |
1.10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2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硫出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4.8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771436 |
779191 |
782285 |
777637 |
--- |
/ |
氧含量 (%) |
7.5 |
6.9 |
7.9 |
7.4 |
--- |
/ |
流速 (m/s) |
10.4 |
10.5 |
10.6 |
10.5 |
--- |
/ |
烟温 (℃) |
49.2 |
48.1 |
49.5 |
48.9 |
--- |
/ |
烟尘 |
实测浓度 (mg/m3) |
7.6 |
7.9 |
7.6 |
7.7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8.4 |
8.4 |
8.7 |
8.5 |
10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5.86 |
6.16 |
5.95 |
5.99 |
--- |
/ |
去除率(%) |
78.8 | |||||
二氧化硫 | ||||||
实测浓度 (mg/m3) |
17.6 |
21.7 |
15.4 |
18.2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19.6 |
23.1 |
17.6 |
20.1 |
35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13.58 |
16.91 |
12.05 |
14.18 |
--- |
/ |
去除率(%) |
99.7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37.4 |
36.4 |
33.1 |
35.6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1.6 |
38.7 |
37.9 |
39.4 |
50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28.85 |
28.36 |
25.89 |
27.70 |
--- |
/ |
去除率(%) |
32.8 | |||||
汞及其化合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3.53×10-3 |
3.63×10-3 |
3.36×10-3 |
3.51×10-3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3.92×10-3 |
3.86×10-3 |
3.85×10-3 |
3.88×10-3 |
0.03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2.72×10-3 |
2.83×10-3 |
2.63×10-3 |
2.73×10-3 |
--- |
/ |
去除率(%) |
55.9 | |||||
林格曼黑度 | ||||||
实测浓度 (级) |
<1 |
<1 |
<1 |
<1 |
1 |
合格 |
1.11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3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硫进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4.8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764627 |
775833 |
746498 |
762319 |
/ |
/ |
氧含量 (%) |
6.3 |
6.2 |
6.5 |
6.3 |
/ |
/ |
流速 (m/s) |
12.1 |
12.3 |
11.9 |
12.1 |
/ |
/ |
烟温 (℃) |
143.5 |
144.7 |
145.7 |
144.6 |
/ |
/ |
烟尘 | ||||||
实测浓度 (mg/m3) |
39.6 |
37.2 |
38.7 |
38.5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0.4 |
37.7 |
40.3 |
39.5 |
/ |
/ |
排放速率 (kg/h) |
30.3 |
28.9 |
28.9 |
29.4 |
/ |
/ |
去除率(%) | ||||||
二氧化硫 | ||||||
实测浓度 (mg/m3) |
6758.3 |
6829.5 |
6642.8 |
6743.5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6896.2 |
6921.8 |
6871.9 |
6896.6 |
/ |
/ |
排放速率 (kg/h) |
5167.58 |
5298.55 |
4958.84 |
5141.66 |
/ |
/ |
去除率(%)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57.6 |
73.4 |
65.2 |
65.4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58.8 |
74.4 |
67.4 |
66.9 |
/ |
/ |
排放速率 (kg/h) |
44.04 |
56.95 |
48.67 |
49.89 |
/ |
/ |
去除率(%) | ||||||
汞及其化合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8.38×10-3 |
8.13×10-3 |
8.33×10-3 |
8.28×10-3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8.55×10-3 |
8.24×10-3 |
8.62×10-3 |
8.47×10-3 |
/ |
/ |
排放速率 (kg/h) |
6.41×10-3 |
6.31×10-3 |
6.22×10-3 |
6.31×10-3 |
/ |
/ |
1.1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2019/05/23 | |||||
烟囱高度 | 240m | |||||
监测点位 | 3 号机组脱硫出口 |
标准限值 |
评价结论 | |||
有效截面积 | 34.8000 | |||||
监测结果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平均值 | ||
烟气参数 | ||||||
标干流量 (m3/h) |
802937 |
750663 |
813086 |
788895 |
--- |
/ |
氧含量 (%) |
7.9 |
8.1 |
8.0 |
8.0 |
--- |
/ |
流速 (m/s) |
10.9 |
10.2 |
11.0 |
10.7 |
--- |
/ |
烟温 (℃) |
50.1 |
59.2 |
49.9 |
53.1 |
--- |
/ |
烟尘 | ||||||
实测浓度 (mg/m3) |
7.9 |
8.3 |
8.0 |
8.1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9.0 |
9.6 |
9.2 |
9.3 |
10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6.34 |
6.23 |
6.50 |
6.36 |
--- |
/ |
去除率(%) |
78.2 | |||||
二氧化硫 |
实测浓度 (mg/m3) |
17.1 |
22.3 |
15.3 |
18.2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19.6 |
25.9 |
17.7 |
21.1 |
35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13.73 |
16.74 |
12.44 |
14.30 |
--- |
/ |
去除率(%) |
99.7 | |||||
氮氧化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37.0 |
35.9 |
32.5 |
35.1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2.4 |
41.7 |
37.5 |
40.5 |
50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29.71 |
26.95 |
26.43 |
27.70 |
--- |
/ |
去除率(%) |
44.5 | |||||
汞及其化合物 | ||||||
实测浓度 (mg/m3) |
3.15×10-3 |
3.52×10-3 |
3.37×10-3 |
3.35×10-3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3.61×10-3 |
4.09×10-3 |
3.89×10-3 |
3.86×10-3 |
0.03 |
合格 |
排放速率 (kg/h) |
2.53×10-3 |
2.64×10-3 |
2.71×10-3 |
2.63×10-3 |
--- |
/ |
去除率(%) |
58.1 | |||||
林格曼黑度 | ||||||
实测浓度 (级) |
<1 |
<1 |
<1 |
<1 |
1 |
合格 |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因子 | 参照点 | 监控点 1 | 监控点 2 | 监控点 3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评价 结论 | |
2019/05/22 | 第一次 |
颗粒物 (mg/m3) | 0.102 | 0.325 | 0.320 | 0.403 | 0.403 |
1.0 | 合格 |
第二次 | 0.117 | 0.333 | 0.303 | 0.423 | 0.423 | 合格 | |||
第三次 | 0.107 | 0.345 | 0.303 | 0.413 | 0.413 | 合格 | |||
第四次 | 0.162 | 0.365 | 0.318 | 0.443 | 0.443 | 合格 | |||
2019/05/23 | 第一次 | 0.133 | 0.298 | 0.315 | 0.422 | 0.422 | 合格 | ||
第二次 | 0.138 | 0.312 | 0.333 | 0.402 | 0.402 | 合格 |
第三次 | 0.123 | 0.325 | 0.372 | 0.443 | 0.443 | 合格 | |||
第四次 | 0.137 | 0.322 | 0.343 | 0.427 | 0.427 | 合格 |
3)噪声监测结果
测点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
监测时间 | Leq (dB(A)) | 标准限值 (dB(A)) | 评价结论 |
N1# |
厂界外东侧 1m 处 |
2019/05/22 | 14:00-14:10 | 53 | 60 | 合格 |
22:00-22:10 | 47 | 50 | 合格 | |||
N2# |
厂界外南侧 1m 处 |
2019/05/22 | 14:13-14:23 | 54 | 60 | 合格 |
22:12-22:22 | 48 | 50 | 合格 | |||
N3# |
厂界外西侧 1m 处 |
2019/05/22 | 14:27-14:37 | 53 | 60 | 合格 |
22:25-22:35 | 47 | 50 | 合格 | |||
N4# |
厂界外北侧 1m 处 |
2019/05/22 | 14:39-14:49 | 55 | 60 | 合格 |
22:38-22:48 | 48 | 50 | 合格 | |||
N1# |
厂界外东侧 1m 处 |
2019/05/23 | 10:01-10:11 | 53 | 60 | 合格 |
22:00-22:10 | 47 | 50 | 合格 | |||
N2# |
厂界外南侧 1m 处 |
2019/05/23 | 10:14-10:24 | 54 | 60 | 合格 |
22:13-22:23 | 47 | 50 | 合格 | |||
N3# |
厂界外西侧 1m 处 |
2019/05/23 | 10:26-10:36 | 53 | 60 | 合格 |
22:25-22:35 | 46 | 50 | 合格 | |||
N4# |
厂界外北侧 1m 处 |
2019/05/23 | 10:39-10:49 | 55 | 60 | 合格 |
22:37-22:47 | 48 | 50 | 合格 |
7-2 样品信息表
监测日期 |
2019/05/22-2019/05/23 | |||
分析日期 |
2019/05/22-2019/05/25 | |||
样品类型 |
样品编号 |
样品数量(单位) |
样品状态 |
备注 |
废气(有组织) |
FQ0010101-FQ0010103 |
采样头,共 3 个 |
固态 |
/ |
FQ0010201-FQ0010203 |
采样头,共 3 个 |
固态 |
/ | |
FQ0020101-FQ0020103 |
采样头,共 3 个 |
固态 |
/ | |
FQ0020201-FQ0020203 |
采样头,共 3 个 |
固态 |
/ | |
FQ0010104-FQ0010106 |
吸收液 10ml/支,共 6 支 |
液态 |
/ |
FQ0010204-FQ0010206 |
吸收液 10ml/支,共 6 支 |
液态 |
/ | |
FQ0020104-FQ0020106 |
吸收液 10ml/支,共 6 支 |
液态 |
/ | |
FQ0020204-FQ0020206 |
吸收液 10ml/支,共 6 支 |
液态 |
/ | |
废气(无组织) |
FQ0030101-FQ0060101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FQ0030102-FQ0060102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
FQ0030103-FQ0060103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
FQ0030104-FQ0060104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
FQ0030201-FQ0060201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
FQ0030202-FQ0060202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
FQ0030203-FQ0060203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
FQ0030204-FQ0060204 |
玻璃纤维滤膜;共 4 张 |
固态 |
/ |
7-3
监测结果说明
7-4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检出限 |
1 |
烟尘 |
重量法HJ836-2017 | 1.0mg/m3 |
2 |
二氧化硫 |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 3mg/m3 |
3 |
氮氧化物 |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 3mg/m3 |
4 |
林格曼黑度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
/ |
5 | 汞及其化合物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543-2009 |
0.0025mg/m3 |
6 |
颗粒物 |
重量法 GB/T15432-1995 | 0.001mg/m3 |
7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 |
7-5 监测仪器一览表
分析方法 | 分析设备名称 | 分析设备型号 |
重量法 HJ836-2017 |
电子天平 |
ES1035B |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
ZR3260 |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
ZR3260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
/ |
/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543-2009 |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
F732-V |
重量法 GB/T15432-1995 |
电子天平 |
ES1035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
AWA5680 |
8、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8-1 验收监测结论表
9、 附件
附表 1、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效果及要求 |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落实情况 |
大气污染物防治 |
4×300MW 机组 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 放改造 | 脱硫设施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脱硫改造方案为双塔双循环方案,即将 2#、3#现有两个并联的吸收塔改为串联塔形式,并将其现有直径长为 12.5m,高为 6m 的 2 根除雾器进行改造,改造为直径长 13.8m,高 10m 的除雾器: 1#、4#机组现为一炉一塔形式,改造则需就每台机组新增吸收塔 1 个与现有吸收塔进行串联,并将现有直径长为 13.5m,高为 6m 的标除雾器改为直径长为 13.8m, 高为 10m 的除雾器:脱硫继续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吸收塔塔型继续使用喷淋塔;使 SO 排放小于 10mg/m3。 2 脱硝设施改造:改造采用 SNCR+SCR 脱硝技术脱硝,使 NOx 的排放浓度小于50mg/m3; 烟气治理设施改造:采用行喷吹清灰电袋复合式除尘装置,并利用脱硫设施联合除尘,使烟尘的排放浓度小于 10mg/m3。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准 》 (GB13223-20 11)表 1 中的限值 |
经静电除尘器除 尘、脱硫装置脱硫、脱硝装置脱硝后电厂通过烟囱向外环境排放的粉尘、SO2、 NOx,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准 》 (GB13223-20 11)表 1 中的排放要求。 |
脱硝系统:改造采用 SNCR+SCR 脱硝技术。 除尘系统:采用高效电袋除尘装置,并利用脱硫设施联合除尘。 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 最终排放的烟气经 240 米高烟囱排放。 |
噪声污染物治理 |
设备噪声 |
包括减震垫、消声器、隔声装置。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减 震,降噪,合理布局,利用车间和厂房达到隔声效果。 |
生态恢复 |
水土保持及绿化工程 | 1.加强厂区绿化,多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美化环境的同时,也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表土人工剥离收集后用于绿化或土地复垦: |
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 |
/ |
/ |
环境管理 |
管理措施 | 1、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人员: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 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满足环境管 理的要求 |
/ |
/ |
附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 1、工况记录表
附件2、审批意见
附件3、废旧物资处理合同
附件4、危险品货物运输合同
附图 1、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附图 2、纳雍电厂一厂烟气治理工程平面图
附图 3、项目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4、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 5、监测布点图
附图 6、监测照片
***报告结束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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